越窑青瓷产区地处浙东杭州湾南岸,宁、绍地区之上。慈溪市栲栳山麓上林湖一带,为越窑青瓷主要产区。因古代地属越州,故名越窑。 浙东山地,瓷土随处可见,距地表又不深,易于开采,这就为越窑青瓷的大量生产——坯体的大量制作,及越窑青瓷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原料保障。 越窑是中国瓷窑中久富盛名之瓷窑,它以其青瓷产品之精美独特,在中国前期瓷史上占据了一定的地位;其制瓷技艺水平、装饰工艺和造型水平,均极其成熟,成为其他瓷窑模仿借鉴和引进之对象,加上它有一个从创立、发展、繁荣、鼎盛、衰落的完整历史进程,使它成为中国古代青瓷瓷窑的代表之一。 上林湖越窑始烧于东汉,延至宋代,烧造历史长达1000余年,是中国青瓷的重要发源地和重要产区。东汉至三国时期,上林湖越窑产品较简单,主要有罐、罍、壶、坛、碗、钵、盘、洗等。胎质坚硬,较粗糙。施青釉、青绿釉或酱色釉,釉层不匀。有羽毛纹、网格纹、麻布纹、席纹、窗棂纹、方格纹、水波纹等多种纹饰。两晋至南朝时期,产品种类增多,常见有罐、盘口壶、碗、盘、钵、洗、尊、盏、唾盂、砚台以及冥器等。制作工艺改进,造型趋向秀丽。施青灰釉或酱色釉,釉层均匀。晋代有铺首,常见纹饰有弦纹、斜方格纹、联珠纹和褐色点彩等。南朝盛行佛教,以莲花瓣为主要纹饰。 唐、五代时,上林湖瓷窑数量剧增,窑炉结构、装烧技术和施釉方法均有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尤其在晚唐间,产品丰富多彩,有玉壁底碗、圈足碗、荷花碗、莲口碗、荷叶纹盘、葵口盘、方盘、盘口壶、喇叭口壶、瓜棱壶、罐、粉盒、油盒、盏托、水注等。胎骨灰白细腻,质地坚实,釉色多为青和青中泛黄。因推广匣钵罩烧新技术,使坯件避免叠压和烟灰熏然,故产品色泽一致、釉面晶莹,“如冰如玉”。器表更以刻、划、镂、雕、堆塑、釉下彩绘等方法,饰以荷花、龙凤等,剔透玲珑,栩栩如生。至此,上林湖青瓷质量已居全国各大名窑之首,朝廷遂在此设置“贡窑”,专门烧造宫廷用瓷(即秘色瓷),一直延至宋代。 上林湖除生产秘色瓷和人民生活用瓷外,因其水路可直通明州港(宁波港),于唐中晚期开始大量烧造外销瓷器,起产品原销亚洲、非洲等20多人国家和地区。日本、朝鲜、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伊朗、伊拉克、埃及等国家都有当时上林湖生产的青瓷发现。从明州经温州、泉州、广州,再绕马来西亚半岛,越印度洋,直抵波斯湾以至地中海沿岸各国的这条古代的“陶瓷之路”,为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和贸易往来作出了重大贡献。 以秘色瓷为代表的上林湖越窑青瓷文化是中国传统陶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价值不仅是陶瓷艺术自身的功能价值,更是一个整体的价值系统,其中包括:审美价值、工艺价值、文化见证价值等,是中国古代诸多文化生活方式的载体,为今天研究古代的官窑制度、宗教礼仪、饮食文化、中外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信息。 上林湖越窑青瓷文化展示中心“上林瓷苑”,通过研究整理历史文献和近现代考古学家成果,还原了古代上林湖越窑青瓷文化传统的宏观图景;慈溪越窑青瓷博物馆是我国最专业的越窑青瓷博物馆,馆内收藏了大量的古代越窑青瓷艺术珍品。同时,慈溪还拥有大量民间的越窑青瓷收藏家和研究者。 慈溪市越窑青瓷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林湖”牌越窑青瓷,仿古瓷、工艺瓷、礼品瓷及名家大师作品,在继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及工艺装饰手法,精良烧制每一件作品,瓷器品种丰富,造型别致,风格独特,造型纹饰皆有出处,古色古香,人见人爱,从作品中可以看到一丝不苟、求新求变、隽永喜悦、文化骄傲的内涵。 |
陈设艺术瓷器 器皿瓷
技术要求
吸水率应符合GB 5001中2.2条的规定。
釉面光润(无光釉除外)、颜色纯正。
产品放在平面上基本平整稳定。
成套产品的釉色、画面色泽应基本一致,规格应相称。
底款字迹与图案应基本清晰、端正。
最大尺寸误差:小于或等于150mm为+2/-1.5%;大于150mm 至300mm 为+1.5/-1.0%;大于300mm至400mm 为+1.2/-0.8%;大于400mm为+1/-0.5%。
产品不许有磕碰、渗漏缺陷。
按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其分等见表3
釉面光润(无光釉除外)、颜色纯正。
产品放在平面上基本平整稳定。
成套产品的釉色、画面色泽应基本一致,规格应相称。
底款字迹与图案应基本清晰、端正。
最大尺寸误差:小于或等于150mm为+2/-1.5%;大于150mm 至300mm 为+1.5/-1.0%;大于300mm至400mm 为+1.2/-0.8%;大于400mm为+1/-0.5%。
产品不许有磕碰、渗漏缺陷。
按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其分等见表3
运用表3分等还须符合下列规定:
a.优 等 品 每 件 产 品 不得超过2种缺陷;
b. 一 等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c. 合 格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a.优 等 品 每 件 产 品 不得超过2种缺陷;
b. 一 等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c. 合 格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运用表3分等的折算规定:
除已明确规定者外,表3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
尺寸增加50%,毛孔尺寸按规定不变,数量以两个折算一个。瓶类颈以下(冬瓜瓶肩以下)非显见面、花
钵内无釉处和凉夏非显见面的落渣、泥渣、裂纹按规定幅度扩大二倍,其他缺陷不限。大、特型缸的疙瘩、
斑点、裂纹、熔洞、毛孔、落渣、缺釉、缺泥缺陷幅度与数量按规定分别扩大和增加20%.
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略多时,可以两个折算一个,但所增加的
绝对个数不得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的500o,如果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加一变成双数再折半
计算。
凡未规定处数和个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凡遇下列情况,可不作缺陷计算:
a. 小 、中型产品上直径小于0.3 m m;大、特型产品小于0.5 m m;
b. 长 度或高度小于0.5 m m;
c. 面 积小于1m mz;
d. 底 脚 外沿小于1m m宽,内沿小于1.5 m m宽的缩釉;
颜 色 清 淡 的 微 小 缺陷;
f. 产 品 的隐藏面缺陷;
g. 釉 面 以点状分布为装饰风格的。
凡表3未包括的缺陷,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
除已明确规定者外,表3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
尺寸增加50%,毛孔尺寸按规定不变,数量以两个折算一个。瓶类颈以下(冬瓜瓶肩以下)非显见面、花
钵内无釉处和凉夏非显见面的落渣、泥渣、裂纹按规定幅度扩大二倍,其他缺陷不限。大、特型缸的疙瘩、
斑点、裂纹、熔洞、毛孔、落渣、缺釉、缺泥缺陷幅度与数量按规定分别扩大和增加20%.
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略多时,可以两个折算一个,但所增加的
绝对个数不得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的500o,如果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加一变成双数再折半
计算。
凡未规定处数和个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凡遇下列情况,可不作缺陷计算:
a. 小 、中型产品上直径小于0.3 m m;大、特型产品小于0.5 m m;
b. 长 度或高度小于0.5 m m;
c. 面 积小于1m mz;
d. 底 脚 外沿小于1m m宽,内沿小于1.5 m m宽的缩釉;
颜 色 清 淡 的 微 小 缺陷;
f. 产 品 的隐藏面缺陷;
g. 釉 面 以点状分布为装饰风格的。
凡表3未包括的缺陷,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
青瓷器系列标准
纹片釉青瓷器
技术要求
产品放在平面上,必须平整稳定。
产品釉面必须有纹片,釉面光润、色泽美观。
成套产品协调一致,产品配件、附件应与主体吻合相称。
产品不允许有磕碰、胎裂,雕塑人物、动物头脸和器皿类的口部,一级品不允许有釉泡缺陷和熔洞、落渣缺陷。
产品釉面必须有纹片,釉面光润、色泽美观。
成套产品协调一致,产品配件、附件应与主体吻合相称。
产品不允许有磕碰、胎裂,雕塑人物、动物头脸和器皿类的口部,一级品不允许有釉泡缺陷和熔洞、落渣缺陷。
产品外观质量按表2规定的缺陷范围分级,并需符合下列规定:
a.一级 品 每 件 产 品 不得 超过4种缺陷;
b. 二 级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5种缺陷;
c.三级 品 短 件 产 品 不 得超过了种缺陷。
对于本标准未能包括的缺陷,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
a.一级 品 每 件 产 品 不得 超过4种缺陷;
b. 二 级 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5种缺陷;
c.三级 品 短 件 产 品 不 得超过了种缺陷。
对于本标准未能包括的缺陷,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