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爱将申请
软件著作权转让

或专用许可合同登记

版权保护中心不收登记费,您仅需支付代理费即可办理,
爱将的代理费采用打赏模式,分别为:
次日办结 (¥ 300)
二日办结 (¥ 200)
三日办结 (¥ 100)

开始办理

法律规定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

业务解读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是指软件著作权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就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转移所签合同进行的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登记仅限于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专有许可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就其所享有权利的一项或多项,在特定时期和地域范围内,授权给被许可人专有使用的权利,即该项权利是独占的,排它的,除了被许可人可以有权使用外,其它任何人包括许可人本人都不得使用的权利。

如何购买

如果您是新用户,建议细致阅读本页内容,更可以和我们的在线客服聊天来了解业务,这就如同淘宝购物和客服聊天是一样的;如果您是老顾客了,可以直接购买此项代理业务,我们依然于收到订单的当天工作日内和您接洽办理业务。

准备资料

计算机转让合同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3、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专有许可合同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许可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继承取得权利的登记需要准备的有关证明文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软件著作权的继承是指软件著作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承受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b、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c、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包括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例如:工商局出具的承受证明(核准通知书及变更登记申请前两周内查询的企业变更情况)
d、承受后的法人、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软件著作权的承受是针对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而言的。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b、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d、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
软件权利人是法人、其它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软件权利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

*我们将于收到订单后辅导您准备相应手续。

提交申请

我们将于收到申请材料的约定时间内,通过版权保护中心官网在线申请、并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实体申请文件,开始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
“约定时间”即您在打赏时选定的办结时间。分别为次日办结、二日办结、三日办结。

审查程序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登记证书

自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爱将会辅导您登录中国版权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公告;登记证书由版权中心直接邮寄给您,因此请务必确保您预留的地址准确、无误。

跟踪进度

在您提交订单后,可通过微信持续的接收办理进度信息,让您跟踪业务更轻松!

支持系统

订单提交后,如有任何需求,都可以在工作日来电沟通或通过在线客服给我们留言,我们将于工作日及时向您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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