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将知产社|郑州鸿蒙眼睁睁失去商标+ 查看更多
爱将知产社|郑州鸿蒙眼睁睁失去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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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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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鸿蒙操作系统推出的前后,华为开始布局“鸿蒙”全类别商标,郑州鸿蒙由此被众人关注。
郑州鸿蒙是一家教育机构,2010年1月15日申请注册了“鸿蒙”第41类教育类商标,此后“鸿蒙”一直作为该机构教育品牌展开市场服务。
2018年底至2019年初期间,突然有几个人找到郑州鸿蒙负责人井顺友,声称想洽谈购买“鸿蒙”商标一事,但此事并没有引起井顺友的警觉,于是派了一名员工对接,并无下文。
2019年5月,井顺友收到商标代理机构的消息,说有人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要撤销“鸿蒙”商标,如果撤销成功,郑州鸿蒙将失去鸿蒙注册商标,从此不能再使用鸿蒙商标展开市场服务。
这里我们简单说下什么是撤三,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商标行业内对这种申请称之为“撤三”。就本案例而言,有人认为郑州鸿蒙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鸿蒙”这个商标了,因此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当然,申请人撤销的目的是想自己注册这个商标。
回到本案,郑州鸿蒙收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很在意,认为自己十几年来一直都在用这个商标,当然不是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于是,郑州鸿蒙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委托该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认为这样就能确保鸿蒙商标不被撤销。
但是,结果完全出乎郑州鸿蒙所料,商标局最终决定撤销郑州鸿蒙持有的“鸿蒙”注册商标,理由是郑州鸿蒙提交的证据并不能作为使用证据。
对于商标局的决定,郑州鸿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开始大量搜集使用证据,并于2020年9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将商标局所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商标局的决定,维持商标有效。
2020年1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郑州鸿蒙败诉,法院的理由是郑州鸿蒙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中并没有看到“鸿蒙”注册商标。
郑州鸿蒙彻底蒙了,自己提交的大量证据中随处可见鸿蒙商标,法院尽然说证据里没有看见注册商标;这样的败诉理由对于郑州鸿蒙来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基于本案,我们来具体说说为什么法院认为并没有在大量证据中看到郑州鸿蒙的注册商标呢。其实,法院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郑州鸿蒙这么多年来一直使用的商标根本就不是其注册商标,而是改变设计后的商标,所以郑州鸿蒙尽管提交的大量证据中肯定都有鸿蒙商标,但那是改变设计以后的商标,并不是注册商标,所以法院才会说没有在证据中看到注册商标,因此判定郑州鸿蒙败诉。
我们再来具体比较一下郑州鸿蒙一直使用的商标和注册商标相比较有什么区别,与注册商标相比,实际使用的商标很明显作出了改变,其中,在鸿蒙两个字后面加了“教育”两个字,在拼音HONGMENG后面添加了“教育”的英文EDUCATION,并且,实际使用的商标中,在圆圈设计稿的圈外下方,没有出现中文鸿蒙二字及其拼音。正是因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作出了上述的改变,最终导致法院认为在大量的证据中并没有找到注册商标。由此导致郑州鸿蒙失去了使用多年的商标。
基本以上案例,本案给出的启示是,建议您非常有必要看看自己真实使用的商标和你曾经注册的商标是不是一模一样,如果你实际使用的商标确实有一点变化或者变化很大,那么建议您都应该第一时间将改变后的商标进行重新注册,这样你就可以符合商标法的使用注册商标而不用担心某一天被撤销。
或者,如果你不想支付另外的价钱再注册一个新设计的商标,那么,就应该放弃当前使用的商标,而改回使用原注册商标。
从法律角度而言,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那么,注册商标改变了设计,为什么要重新注册申请呢?首先,注册商标的设计内容都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客体,在经过法定程序获得商标专用权之后,这些客体部分是不允许改变的,这是法律上的一个限制条件,也是商标是否合法使用的一条界线。所以改变标志后的商标必须重新注册新的商标,取得商标使用权。
从功能性而言,商标的功能就是方便消费者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比如我想喝可口可乐,就会去找带有可口可乐商标的商品,如果我想喝百事可乐,就会去找带有百事可乐商标的商品,在这其中,注册商标设计是重要线索。那么,如果可口可乐商标随意改变,消费者就没有办法识别和选择,从而加大了购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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