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姓名更改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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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商标局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