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注册商标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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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
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
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